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RZX-2025-021
******服务中心广场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开标时间变更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6-05 09:00:00,更正为:2025-06-06 10: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6-05 09:00:00,更正为:2025-06-06 10:3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经审查递交资格申请材料的合格供应商,请于2025年05月26日至2025年05月29日 ,每个工作日上******有限公司递交《供应商登记表》。
获取谈判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的内容);
(2)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公司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提供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提供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如按年度或按半年度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的需提供上一年度全年或上半年度社会保险资金缴纳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纳税凭证为准,未发生纳税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据);
******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及下载信用报告);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1)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A4纸胶装成册2份。资格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3)证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民政府
地 址:鄂温克旗锡尼河西苏木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西大街凯景花园2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德成
电 话: ******
******人民政府
2025年0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