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查******************居住用地(桐德家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同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发文《关于强化用途变更的建设用地联动************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用途变更的建设用地联动监管的通知》(皖环函[2021〕1010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梳理已供应(含划拨)土地中涉及土地用途变更为“两公一住”项目用地清单,明确地块供应时的土地用途,核实地块涉及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情况,市生态环境局负青甄别需要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并核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评审情况。******居住用地,属于用途变更,变更前需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有限公司开始进行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并开展了人员访谈、航拍工作及现场快速检测工作。调查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的污染源,周边环境无可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潜在的污染源。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第一阶段调查工作结束,无需进行下一阶段调查,
联系人:殷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