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车为自卸式多功能除雪车,配置滚刷和撒布机,操作者能在驾驶室内完成滚刷和撒布机的操作,工作装置与主机的连接和装配方便快捷;
2.底盘带低温冷启动功能;
3.滚刷整体采用框架结构,强度高,可靠性好;
4.滚刷可实现左右30°偏转,具有浮动功能,可根据路面情况自动找平,起到避障作用,同时也能起到减震降噪作用;
5.滚刷采用平行四连杆机构,滚刷运行可靠、稳定;
6.滚刷带接地压力报警功能;
7.滚刷刷毛为平面刷毛,材质为聚丙烯,耐磨损,弹性好,抗弯曲,不伤害路面;
8.滚刷带有刷头下压功能,采用液压油缸控制,扫毛离地间隙可调节,有效提高刷毛使用率;
9.滚刷驱动方式:采用双液压马达直驱,马达直接驱动芯轴转动,效率高,马达与芯轴采用柔性连接,缓冲、减震,拆卸方便、快捷;马达的安装形式为内置式,马达外部设有保护装置,避免马达刮擦损坏;
10.滚刷支撑轮采用充气轮胎,减震性、稳定性好,支撑轮带有弹簧,具有自动回正功能;
11.滚刷档雪板采用金属档雪板,档雪板角度可调;
12.滚刷与底盘车连接采用面板挂接式连接,安装、拆卸方便,不须任何辅助工具,单人操作在3~5分钟内就可完成装卸;
13.撒布机具有单侧撒布和对称撒布功能,撒布宽度、撒布密度可在驾驶室内调节,撒布宽度、撒布密度10档可调;
14.撒布机仓门开度可在驾驶室内自动调节;
15.撒布装置离地高度可调;
16.撒布机的输送方式为钢制刮板链,其传送履带总宽度不小于550mm,有效宽度不小于450mm;
17.撒布机具有倒V装置、上网罩及防雨罩以防止物料后溢及大块物料进入料仓;
18.撒布机具有清仓功能;
19.撒布机料仓表面具有防腐涂层;
20.撒布机尾部装有交通信号箭头警示灯;
21.撒布机后部设有爬梯,方便维护;?
22.滚刷马达由主泵供油,所有油缸动作由小泵供油,独立工作,互不干扰;
23.液压系统具有油温高、油位底报警功能;
24.液压系统安装有效的高压过滤、散热装置,保证油路正常、运行可靠,散热器由温控元件自动调节,可保证连续长时间作业;
25.车辆须安装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并安装360°全景环视影像系统。
二、相关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1.车辆公告名称:除雪车(需提供工信部整车产品公告数据参数截图)
2.★车辆外形尺寸(长×宽×高)(mm):≤10050×2540×3750(需提供工信部整车产品公告数据参数截图)
3.总质量(kg):≥25000(需提供工信部整车产品公告数据参数截图)
4.★整备质量(kg):≥18500(需提供工信部整车产品公告数据参数截图)
5.★额定载质量(kg):≥6350(需提供工信部整车产品公告数据参数截图)
6.★接近角/离去角(°):≥15/10(需提供工信部整车产品公告数据参数截图)
7.前悬/后悬(mm):≤1550/2850(需提供工信部整车产品公告数据参数截图)
8.燃油种类:柴油,排放标准:国六;
9.驱动型式:6×4
10.轴距(mm):≤4125+1350
11.发动机功率(kw):≥290?
12.货箱内部尺寸(长×宽×高)(mm):≥5800×2300×1500
13.滚刷除雪宽度(mm):≥3700
14.滚刷刷毛直径(mm):≥800
15.滚刷转速(rpm):≥300
16.滚刷最大线速度(km/h):≥40?
17.滚刷最大作业速度(km/h):≥20
18.撒布机容积(m?):≥14?
19.撒布宽度(m):2~15?
20.撒布密度(g/㎡):5~80
21.液压系统工作压力(Mpa):≥16?
22.液压油箱容积(L):≥120?
23.液压系统流量(L/min):≥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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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80日内交货,并具备验收条件。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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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标准:五、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产品运输、保管、保险及安装调试
1.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1中标人须加强安装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人员须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2.3项目安装调试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和专用工具与设施,均由中标方免费提供。
2.4中标人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5安装调试完毕,中标人自行检测合格后,方可申请采购人进行验收。
(二)质量保证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的(所有零配件、专用工具等)原厂产品,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所投产品主要部件生产许可证,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所投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专利权。
(三)售后服务要求及质保期
1、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现场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2、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故障服务受理,接到用户要求后应立即做出回应,服务响应时间小于3小时。
2)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中标人对采购人的售后服务通知,中标人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以内提供解决方案,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中标人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 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如中标人未在约定时限内派人维修,采购人有权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必要时提供替代设备以满足采购人应急抢险所需。
3、中标人应派专人上门进行售后维修服务且具有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证书。
4、“三包”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中标人负责。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服务单位,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四)技术培训
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汽车操作、保养、维修,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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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标准:1、中标人负责所有货物的安装、调试,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安装、培训、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
2、验收由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采购文件技术要求提供的性能指标、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进行验收,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履约验收。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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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要求:八、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全部货到并验收合格后6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0%,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10%。采购人在支付每笔合同款项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3、支付说明: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参数要求进行响应并报价(含本项目的所需车辆的上牌费用、车辆购置税、车辆首年交强险、首年车船税、底盘服务站首保,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九、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提供数字化售后服务平台服务的能力。
2.在采购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所投产品主要技术参数的第三方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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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