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SX2025CG00478 项目编号: 2025-2026年广告宣传印刷制作采购
采购单位:******有限公司 经办人: 许彬
联系电话: ****** 标书售价(元): 0.000
保证金金额(元): 0.00 报名时间: 2025-06-04 17:26:53-2025-06-13 15:00:00
采购内容: 广告宣传印刷制作
商务要求: 1.本项目在合同期内总费用控制在15万元以内。 2.本项目报价金额包含标的物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质量必须达到合格产品,价格包括运输费、辅材费、售后服务费、管理费、保险、利润、税金、增值税专票、原厂质保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3.供应商在系统报价时须填写下浮率报价(投标下浮率报价最多只能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并上传与平台报价金额一致的报价单并加盖公章、骑缝章(报价单格式以附件“ 2025-2026年广告宣传印刷制作采购项目报价单”为准),报价单上的品种、规格等内容不允许变更;因供应商擅自更改报价单格式导致报价单格式与附件不一致,或报价单下浮率报价与系统报价不一致的,视为报价无效。供应商在报价时须同步上传营业执照、2022-2024年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的广告印刷制作合同3份、书面承诺函(模版见附件)、 廉政承诺书(模版见附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模版见附件)、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上均需盖章件),未上传上述材料或上传不全的视为无效报价(详见附件“附件上传要求”)。4.竞价完成后1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订货需求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货并具备交付条件。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按约定货期和送货地点完成送货。货物需保证产品质量合格,符合规格要求,对于出现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物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拒收,或在收到采购人的反馈后,供应商在3日内无条件进行更换。 5.合同款项结算周期为每3个月一结,供应商完成服务并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需向采购人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款项支付。6.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本项目成交系统使用费为500元。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7. 供应商应在报价时间截止前完成报名并在阳光服务平台电子系统中进行一次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开标)后按照一次报价价格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公示结束后若报名供应商未达三家,或报价时间截止(开标)时报价供应商未达三家的,则此次竞价采购活动终止。
采购物品清单货物或服务名称: 详见附件清单要求 品牌: 详见附件清单要求 规格型号: 详见附件清单要求 预算单价: 0.000 数量: 1 单位: 批 预算总价: 0.00 配置及技术指标: 详见附件清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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