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止到2025年5月30日,债权本金1,400万元,债权合计2545.73万元(******法院判决为准)。
本债权担保方式是抵押和保证。保证人是肖英、宋兵兵、田宝立、宋巍巍;抵押物是债务人名下坐落于德惠市经济开发区的19798平方米的工业土地使用权;抵押房屋3套,面积共计9722平方米,其中第一套市建筑面积2746平方米的库房,第二套是建筑面积4522平方米的车间冷库,第三套是建筑面积2454平方米的办公楼。本债权已诉讼并进入执行阶段。
处置方式:公开竞价转让处置。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7月25日;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王女士,电话0431-******;张女士,电话0431-******。联系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39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