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采购服务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采购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2025ADDWQ00201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1日
开标日期:2025年07月22日
******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采购服务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与嵩山路交口向东50米高速中央广场C座601
成交费率:82%
质量:合格
工期:首次服务期限为一年,本项目可续签合同,续签不得超过两次,总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幼儿园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日出路与蔚然路交口
联系人:何婷婷
联系方式:0551-******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服务中心四楼B区
项目负责人:刘工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5年07月22日至2025年07月25日
若投标人对上******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服务中心四楼B区,联系人: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体育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崔主任,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