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MSS_CQ_2025_S_26177
报名起止时间:******09000至******00000
竞价起止时间:******21000至******00000
采购方名称:密山市连珠山镇永新村经济合作社 地址:密山市连珠山镇永新村
采购类别:服务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赵喜龙
企业性质: 项目周期:30
农用项目:是 资金性质:集体
预算价格:50400.00元(总价)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意向供应方条件:意向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发票明细须与本项目相关。 是否缴纳保证金:是
交易保证金(元):5000.0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3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泰山路支行 账 号:************27
其他描述:1.服务内容:全村所有屯中路清边沟和修理绿化树台2.服务期:30天。3.项目规模:全长10500米。4.付款方式:项目成交后公示3天,公示后3天内到永新村部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项目结束并验收合格后,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最终结算价格不得超过合同价格。5.供应商资质要求:意向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发票明细须与本项目相关。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6.详细的服务需求,需要供应商提供小型钩机和小型翻斗车把屯中路边沟内垃圾清运出村屯以外同时把绿化树台修理成型。
备注:未中标保证金5-10个工作日退回报名联系方式******456《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意向受让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现有下列行为的,农村产权交易机构或农村产权交易管理部门将当事人列入失信名单,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经济或法律责任。1、扰乱正常交易秩序,不听劝阻的;2、项目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交易价款的;3、竞价过程中连续乱出价等不正当行为的;4、交易中发现有其他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竞价时间截止,所有意向受让方均未报价导致本次网络竞价终结的,视为违约,所有意向受让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划归出让方所有(含唯一意向受让方)。1.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2. 意向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转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方全部承担。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