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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机关事务中心统管办公区电梯维保项目-成交公告

郑州市机关事务中心统管办公区电梯维保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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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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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财磋商采购-2025-94
******事务中心统管办公区电梯维保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8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7月22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A包 ******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53号2号楼4层121号 642,000.00 评审总得分:84.62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市行政中心南北院办公区等院区电梯维保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2年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B包 ******有限公司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明理路与白佛南路交叉口中原数字经济产业园14号楼8层801-802室 488,678.00 评审总得分:86.46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市政协办公区、淮河路53号院等外围院区电梯维保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2年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赵本召、刘世旭、司新成(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计取,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A包10914元,B包8307元
收费金额:19,221.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事务中心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互助路73号
联系人:雷浩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联系人:陈学彬、葛菲
联系方式: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学彬、葛菲
联系方式: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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