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饶河县分公司)
黑龙江省粮食产能提升重大水利工程(堤防)十一标土方运输
竞价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2024]596号)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2023版)》的有关规定,对******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中俄界河治理工程(爱辉区)施工第一标段运输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有限公司(饶河县分公司)黑龙江省粮食产能提升重大水利工程(堤防)十一标土方运输
1.2项目编号:CG-20250807-0020
1.3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采购内容:土方运输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 | 付款方式 | 备注 | ||
单价 | 税率 | 总价 | ||||||
1 | 土方运输 | m3 | 30700.00 | 23.49 | 1% | 721143.00 | 按m3结算,按土方量每20000m3结算一次。 | 此单价包含运输费、燃油费,1%增值税普通发票。 |
2 | 土方运输 | m3 | 19800.00 | 23.49 | 1% | 465102.00 | 此单价包含运输费、燃油费,1%增值税普通发票。 | |
3 | 土方运输 | m3 | 21200.00 | 23.49 | 1% | 497988.00 | 此单价包含运输费、燃油费,1%增值税普通发票。 | |
4 | 土方运输 | m3 | 12300.00 | 24.36 | 1% | 299628.00 | 此单价包含运输费、燃油费,1%增值税普通发票。 | |
5 | 土方运输 | m3 | 29300.00 | 24.36 | 1% | 713748.00 | 此单价包含运输费、燃油费,1%增值税普通发票。 | |
6 | 土方运输 | m3 | 19800.00 | 24.36 | 1% | 482328.00 | 此单价包含运输费、燃油费,1%增值税普通发票。 | |
7 | 土方运输 | m3 | 28500.00 | 26.10 | 1% | 743850.00 | 此单价包含运输费、燃油费,1%增值税普通发票。 | |
8 | 土方运输 | m3 | 28500.00 | 26.97 | 1% | 768645.00 | 此单价包含运输费、燃油费,1%增值税普通发票。 | |
9 | 土方运输 | m3 | 5100.00 | 26.97 | 1% | 137547.00 | 此单价包含运输费、燃油费,1%增值税普通发票。 | |
合计 | ******.00 |
注:上述采购单价、采购预算均含税(供应商所报单价、总价均不可超过给定预算)。
1.5物资需求时间:2025年8月20日--2026年8月19日
1.6其它要求:
1.6.1此次竞价以成交的采购单价为基准,用成交的采购单价乘以数量为最终结算总价,供应商所投报价均不可超过所给单价限价以及总价限价。
******有限公司饶河县分公司签订合同。
1.7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1.7.1付款方式:按m3结算,按土方量每20000m3结算一次。
1.7.2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饶河农场
1.8质保要求:
1.8.1 质保期:/。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00元。意向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控制单价,超过控制单价的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3.1此价格采购单价、采购预算均含税。成交供应商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材料和专业技术能力;
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9.近三年内意向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4.10.******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黑名单或不诚信的供应商禁止报名参加;
4.11.被列入******管理中心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禁止报名参加;
4.12.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1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
4.1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5.意向供应商报名(请意向供应商注意,报名时一定要预留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及其电话,否则因预留电话有误联系不到意向供应商或者预留联系人不知悉本次竞价采购事宜,报名审核将不通过,不能参与竞价。)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8月8日09:00至2025年8月12日16:00(北京时间),在“智采平台”(******)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入驻,已审核入驻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格审核资料,如未按要求提交,报名将不予审核通过。
投标人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法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联系人及电话;
(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5)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查询,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
(6)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7)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的记录,盖章签字版承诺书。规定模板样式为承诺书.doc,不接受除此版本外的其他任何格式,请自行下载填写盖章;
(8)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需下载)。
5.2报名时需将以上5.1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并上传。
6、竞价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7.竞价安排
7.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7.2竞价时间:2025年8月13日09:00至2025年8月13日10:00(北京时间)
7******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进行注册、报名;
7.3.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
7.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上发布。
9.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应在竞价结束后一小时之内、收到确认书之前将报价清单加盖公章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由意向供应商本项目指定联系人提供报价清单,供采购人进行价格核查。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采购人将会重新招标。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相关费用:
(一)招标代理服务费:300元,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须公对公缴纳)
******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1
行号:******00282
(二)平台中标服务费: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本项目平台中标服务费2000元。
******有限公司
******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
注: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示例:CG-******-03425)。
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
******有限公司CG-******-03425)。
收费标准: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50万元以下 | 按200元/次收取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按500元/次收取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按2000元/次收取 |
500万元(含)以上 |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1%收取 |
补充说明
(一) 如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缴纳中标服务费,平台有权拒绝发布相关招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二) 中标供应商拒不缴纳中标服务费,与采购人私下直接签订采购合同的,平 台有权拒绝承认其相关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有 权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系统服务及查验查证服务。
10.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
11.其他未尽事宜见本公告附件合同条款。
12.履约担保(本项目不适用)
若对公告内容存疑可向本项目监督管理人员进行投诉质疑,王女士******
13.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阿城区河东街继水路3号
联系人:姜女士
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 系 人:孙女士、沙女士
电 话:0451-******转3013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