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雁江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治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更正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和其他要求内容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和公告附件采购需求内容中“3.3.2商务要求4付款进度安排:1、货物及设备到场验收合格、安装并调试完成后,达到付款条件起6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00%;2、质保期满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6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变更为“1、第一次付款,货物及设备到场验收清点完成后,达到付款条件起6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2、第二次付款,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6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3、第三次付款,第一年质保期满后,达到付款条件起6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4、第四次付款,第二年质保期满后,达到付款条件起6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财政局。联系电话:028-******;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精神,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资阳市雁江生态环境局
地址:******街道办正兴街209号区级机关办公区4栋7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仁德东路31号二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