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雁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对“通城县雁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的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通过公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更好的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湖北省通城县北港镇雁门村,属陆水水系铁柱港支流南港河流域,承雨面积1.25km2,总库容为115.40万m3,防洪库容为11.60万m3,兴利库容100.90万m3,死库容1.20万m3,是一座以灌溉、供水为主,兼有防洪等综合效益的小(1)型水库。
雁门水库始建于1975年12月开工,1976年12月建成运行,于2010年12月14日开工进行除险加固,2011年7月25日完工。2023年12月,通城县雁门水库下游坝坡增设了变形观测设施。仍存在安全隐患,需进一步进行除险加固,主要建设内容有:对雁门水库坝基帷幕灌浆、下游坝坡新建坝坡、坝脚排水沟及反滤设施、溢洪道出口疏挖、输水管设施更换斜拉闸杆;白蚁防治;增设管理房及通讯设备、下游坝脚量水尺、观测设施等工程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五十一、水利—124水库—库容1000万立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通城县水利和湖泊局
通讯地址:通城县接官坳路特8号
联系人:黄皇
联系电话:******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本工程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的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并依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施工期噪声、固废、废水、废气、生态等影响评价为重点,同时也将对公众参与等做出详尽的论述,提出充分详实可行的减轻环境危害的措施与对策,充分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5、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意见表下载见以下附件。
6、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对项目环保问题感兴趣或有意见、建议的公众可下载并填写上述公众意见表或按上述联系方式(信函、电话、电子邮件)反映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通城县水利和湖泊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