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祥符区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奖励项目(惠济河太平岗段治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祥符竞谈-2025-17-1 | 祥符区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奖励项目(惠济河太平岗段治理) | ******.63 | ******.63 | 是 | ******.63 |
祥符区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奖励项目(惠济河太平岗段治理)
5.2、采购内容及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建设地点:祥符区境内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5.6、工期:30日历天
3.2、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供应商及其拟投入本项目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授权委托人须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提供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息公开截图)。
************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8、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9、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10、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