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MY-******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2025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技术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B座215-13
成交金额:大写:壹拾柒万捌仟陆佰元整 (¥ 178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霍山县2025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技术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项目采购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和要求,对在建未验收项目开展全覆盖跟踪检查,对验收后不满一年的项目开展验收核查。对全县许可的96个在建项目开展全覆盖跟踪检查,对验收后不满一年的20个项目开展验收核查。共计116个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跟踪检查通知书、监督检查意见书、验收核查意见书、配合下达监督检查意见和跟踪整改动态清零、完善生产建设项目系统上报,档案资料整编等)。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至2026年3月31日止。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详见评标报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水务局
地址:霍山县衡山镇南岳东路40号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中兴南路3号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564-******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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