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果废处置综合利用项目(EPCO)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砀山县果废处置综合利用项目(EPCO)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砀山县果废处置综合利用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砀发改投资[2025]140号
1.4 招标人:******有限公司
1.5 项目法人:******有限公司
1.6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1.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1.8 项目出资比例:100%
1.9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砀山县果废处置综合利用项目(EPCO)
2.2 招标项目编号:EP-DSGC******
2.3 标段划分:不划分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EP-DSGC******
2.5 建设地点:砀山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占地33亩,建设厂房及附属设施14000平方米,计容面积 28000平方米;主要建设综合办公楼、技术研发中心、发酵车间、陈化车间、加工生产车间、污水处理车间等。引进前处理设备生产线、烘干设备生产线、污水处理设备、运输车辆10辆等,果渣处理设备主要含果渣破碎机、果渣压榨机、干燥系统、果渣粉碎机、冷却系统、打包机等。注:中标人需要完成的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所投入资金、双方认可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造价,结合中标费率,确定相匹配的建设内容。
2.7 合同估算价:9180万元
2.8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勘察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设计工作,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的勘察、测量(初测、定测)、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及运营工作。具体招标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农业工程
2.11 质量要求: 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③运营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① 施工资质: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设计资质: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③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 投标人财务要求:/;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 投标人信誉要求:①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②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为项目经理缴纳的近期(投标截止日前)社保证明或缴费明细(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同时投标人须提供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近期(投标截止日前)社保证明或缴费明细(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注:(1)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可以为同一人。
(2)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 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2021〕40 号)规定,投标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关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执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的通知 ”要求,新版的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对于其他省份颁发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使用要求,证书颁发单位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3.1.7 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各方独立承 担各自在协议书内约定的责任。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2)联合体投标的,网上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文件格式备注中需要联合体成员签字盖章的请按要求提供。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即本次招标符合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8月12日9时00分。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57-303032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4.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8月12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8月12日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
地 址: 砀山县砀城镇
邮 编:235300
联 系 人:张总
电 话:******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与科学大道交叉口中瑞大厦科研楼A座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
10.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7-3030326
10.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7-3030326
10.5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农村局
地 址:******居小区二期北门(原乡村振兴局)
电 话: 0557-******
11.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11.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11.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11.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10.1款和第10.2款。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砀山县分中心
账号:******************
******有限公司砀山支行
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砀山县分中心
账号:******************
******有限公司道北路支行
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砀山县分中心
账号:******************004
******有限公司砀山开发区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