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尼特左旗农村牧区公路C015连接线(达萨)段公路水土保持报告编制及监测报告编制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项目简介
苏尼特左旗农村牧区公路C015连接线(达萨)段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人民政府关于修复(达萨)风电场进场公路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左政发﹝2024﹞59号文件批准。采购人为******有限公司,采购代理为******有限公司,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
2.1.1 苏尼特左旗农村牧区公路C015连接线(达萨)段公路
本项目建设总规模全长17.015公里,按照四级公路标准新建,设计速度为20公里/小时,路基宽7.5米,路基横断面组成为2×1.5米土路肩+4.5米行车道,路面结构层为18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20厘米厚碎石土功能层。全线桥涵设计荷载标准:公路—Ⅱ级,涵洞与路基同宽。
2.2采购范围:苏尼特左旗农村牧区公路C015连接线(达萨)段公路水土保持报告编制及监测报告编制服务。
2.3 标段划分:苏尼特左旗农村牧区公路C015连接线(达萨)段公路水土保持报告编制及监测报告编制服务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编号 | 主要工作内容 |
STBC | 苏尼特左旗农村牧区公路C015连接线(达萨)段公路水土保持报告编制及监测报告编制服务主要包含:①现场调查、搜集相关资料,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及监测报告书,承办评审会和中间成果汇报会,并通过评审;②办理水土保持审批手续,协助业主取得相关批复;③完成与前两项有关的所有相关水土保持手续相关的其它一切事务。 |
2.4 编制周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之内完成水土保持报告书及监测报告书送审稿、1个月之内完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取得批复文件后7天内提交水土保持报告书及监测报告书修订稿及补充资料,或按照业主要求执行。
2.5质量要求:所提交的成果应符合国家及自治区颁发的有关规定。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详见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求);
(2)信誉要求:详见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人员要求:详见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价,否则,相关竞价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竞价。
3.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竞价。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6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代理公司并提供以下资料购买采购文件:
①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单位联系方式信息;③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
4.2采购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采购文件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10时0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9时40分至10时0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二楼开标一室),供应商由一楼南侧供应商专用通道进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8. 场所服务费
8.1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8.1.1成交单位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8.1.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中标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单位收取场所服务费。
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031131
行 号:******1951
8.1.3******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任海婷
联系电话:******
注: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场所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大学东街
电 话:******
联 系 人:付先生
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北垣东街水岸小镇A区109号
电 话:******
联 系 人: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