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5-70 |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汝阳分局2025年汝阳县空气质量保持二级达标县聘请专家团队服务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5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5月28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洛直政采磋商(2025)0061号-1洛阳市************街道淇河路桃源小区客运办1号楼602(6层西户)1,920,000.00元评审总得分:77.33分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汝阳分局2025年汝阳县空气质量保持二级达标县聘请专家团队服务项目采购文件内的所有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一年合格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赵振东(组长)、左蕾、李建卫(采购人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收取,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
收费金额:28,040.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有限公司未提供营业执照,资格审查未通过;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汝阳分局 |
地址:汝阳县文化综合楼15楼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东明路南53号1单元7层715号 |
联系人:王瑾瑾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王瑾瑾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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