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委托******有限公司承担乐至县金晨喆再生塑料颗粒和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乐至县金晨喆再生塑料颗粒和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经济开发区西郊工业园清泉路66号扬锦智能制造产业园10-2厂房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购买******有限公司10-2厂房新建乐至县金晨喆再生塑料颗粒和塑料制品生产项目,项目占地面积3176.32平方米(约4.764亩),建筑面积1947.9平方米,新建3条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3条注塑生产线、3条吹塑生产线,年产聚丙烯塑料再生颗粒2000吨、年产聚乙烯塑料再生颗粒1000吨,年产提桶200万个,其中聚丙烯塑料再生颗粒和聚乙烯塑料再生颗粒部分用于生产提桶、部分对外出售。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经济开发区西郊工业园清泉路66号扬锦智能制造产业园10-2厂房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3栋1单元7层701号
四、环评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1、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阐明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环境现状监测;对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拟通过公众参与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
1、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识;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以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