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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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080,598.2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MY_FJSZJLZHPGF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三台县分布式光伏清洁能源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监理三台县分布式光伏清洁能源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补遗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为有利于最大限度地节约建设资金,使招标人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现对三台县分布式光伏清洁能源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监理三台县分布式光伏清洁能源建设项目监理标段发布补遗,本补遗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果本补遗文件所载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发生矛盾时,以本补遗文件内容为准。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低于成本报价中“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当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并且低于所有投标人(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95%时。”修改为:“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B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S(评标基准价)=(a1 +……+an)/n,a为有效的投标报价。”修改为:“?A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中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S(评标基准价)=amin,amin为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偏差率?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1(不少于0.5)分,每低1%扣0.5(不少于0.25)分。”修改为:“?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1(不少于0.5)分。” 4、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08月01日09时30分。 其他事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补遗文件。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5年7月16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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