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河县2025年热源新建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52013G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河县2025年热源新建项目”已由******改革局以《关于通河县2025年热源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通发改审批【2025】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局,建设资金为申请专项债券和政府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河县2025年热源新建项目
2.2建设地点:通河镇和平大街北侧,207省道东侧,大通河大街南侧。
2.3建设规模:项目热电厂占地面积30000平方米,本期工程总建筑面积 8747.22 平方米。建设1台58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及锅炉房,配套附属设备及除尘、脱硫、脱硝系统等。
2.4计划工期:2025年9月15日—2025年11月30日,共77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交付使用、至质保期内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4.6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锅炉(B))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机电类或建筑工程类或市政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职称,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设备负责人:具备锅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3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备负责人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2025年5月-2025年7月),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
3.3.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如在施工现场时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人员,投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增加岗位人员,且无其他费用。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负责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8月8日17时00分至2025年8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日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7.2开标时间:2025年9月1日9时30分。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0.其他
10.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2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10.3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cn公布的结果为准。)
10.4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10.5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10.6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
10.7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51-******
招 标 人:通河县住房和******建设局
地 址:通河县通河镇沿江路1号
联 系 人:赵立鹏
电 话:******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项目联系人:陈永久
电 话:****** 0451-******转3101
邮 箱:******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