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采购关于屏山县农村“房地一体”测绘及确权登记颁证项目和采购不动产登记自助查询、证书(证明)打印一体机项目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开,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一、项目概况及工作内容
(一)根据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常态化开展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宜资源规划发〔2022〕210号)要求,开展屏山县农村“房地一体”测绘及确权登记颁证项目采购代理工作。
******办公室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放管服”改革办〔2021〕66号)文件要求,开展采购不动产登记自助查询、证书(证明)打印一体机项目采购代理工作。
(三)最高限价:屏山县农村“房地一体”测绘及确权登记颁证项目发包最高限价为16万元;采购不动产登记自助查询、证书(证明)打印一体机项目发包最高限价为24.8万元。
(四)工作内容、工期要求详见附件《合同样本》。
二、资质、业绩要求
1.一般要求:具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2.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列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之中,提供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鲜章。
三、技术(参数)要求及需提交成果
见合同样本。
四、报价要求
发包控制价: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本+合理利润”原则等相关规定: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算得金额为发包控制价。
报价方式为“下浮%”报价。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算得金额×(1-成交供应商所报下浮%),两项工作收费相加后四舍五入至元结算。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在业主处领取中标通知书。
差额定率累进法费率:屏山县农村“房地一体”测绘及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服务类)100万元以下为1.5%,100万元—500万元为0.8%;不动产登记自助查询、证书(证明)打印一体机(货物类)100万元以下为1.5%,100万元—500万元为1.1%。
对本项工作的报价应是工作完成后的最终总价,已涵盖文件和合同所规定工作以及应提供的服务的所有责任和费用;包括合理利润、人工、材料、设备、保险、税费、风险、安全、验收、整改完善、后续服务等费用。
五、公开询价
******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公开询价函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果公示期1个工作日。
如有承担该工作意愿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0月27日17:00时以前,将承担该工作的报价函及其他相关资料加盖鲜章并密封后,通过现场递交的方式参与报价。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城金沙江大道西段139号,屏山县行政中心裙二楼屏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831-******。
六、报价资料
⑴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执照副本,⑵资质(业绩)证明,⑶报价函,⑷承诺函
以满足“二、资质、业绩要求”要求为准。其中,⑴、⑵需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⑶、⑷必须按后附格式制作并加盖鲜章,报价函请单独密封。报价资料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否则不予接受。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组织询价小组对收到的报价函进行评审,在合计的合格报价中由低到高顺序推荐1-2家成交候选人。
最终合格报价供应商至少应有3家方可确定成交候选人。若最低合格报价有1家以上,由采购人随机抽签确定候选人。
******人民政府网”发出(公示期1个工作日),第一成交候选人应在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相关要求方式到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合同,同时启动工作。
如成交候选人逾期未签订合同,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依序递次确定成交人,签订合同。
附件:1.报价函模板
2.承诺函
3.合同样本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22日
一、项目概况及工作内容
(一)根据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常态化开展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宜资源规划发〔2022〕210号)要求,开展屏山县农村“房地一体”测绘及确权登记颁证项目采购代理工作。
******办公室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放管服”改革办〔2021〕66号)文件要求,开展采购不动产登记自助查询、证书(证明)打印一体机项目采购代理工作。
(三)最高限价:屏山县农村“房地一体”测绘及确权登记颁证项目发包最高限价为16万元;采购不动产登记自助查询、证书(证明)打印一体机项目发包最高限价为24.8万元。
(四)工作内容、工期要求详见附件《合同样本》。
二、资质、业绩要求
1.一般要求:具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2.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列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之中,提供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鲜章。
三、技术(参数)要求及需提交成果
见合同样本。
四、报价要求
发包控制价: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本+合理利润”原则等相关规定: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算得金额为发包控制价。
报价方式为“下浮%”报价。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算得金额×(1-成交供应商所报下浮%),两项工作收费相加后四舍五入至元结算。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在业主处领取中标通知书。
差额定率累进法费率:屏山县农村“房地一体”测绘及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服务类)100万元以下为1.5%,100万元—500万元为0.8%;不动产登记自助查询、证书(证明)打印一体机(货物类)100万元以下为1.5%,100万元—500万元为1.1%。
对本项工作的报价应是工作完成后的最终总价,已涵盖文件和合同所规定工作以及应提供的服务的所有责任和费用;包括合理利润、人工、材料、设备、保险、税费、风险、安全、验收、整改完善、后续服务等费用。
五、公开询价
******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公开询价函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果公示期1个工作日。
如有承担该工作意愿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0月27日17:00时以前,将承担该工作的报价函及其他相关资料加盖鲜章并密封后,通过现场递交的方式参与报价。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城金沙江大道西段139号,屏山县行政中心裙二楼屏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831-******。
六、报价资料
⑴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执照副本,⑵资质(业绩)证明,⑶报价函,⑷承诺函
以满足“二、资质、业绩要求”要求为准。其中,⑴、⑵需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⑶、⑷必须按后附格式制作并加盖鲜章,报价函请单独密封。报价资料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否则不予接受。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组织询价小组对收到的报价函进行评审,在合计的合格报价中由低到高顺序推荐1-2家成交候选人。
最终合格报价供应商至少应有3家方可确定成交候选人。若最低合格报价有1家以上,由采购人随机抽签确定候选人。
******人民政府网”发出(公示期1个工作日),第一成交候选人应在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相关要求方式到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合同,同时启动工作。
如成交候选人逾期未签订合同,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依序递次确定成交人,签订合同。
附件:1.报价函模板
2.承诺函
3.合同样本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