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樊城区牛首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SZ-JSGC202507QT-******1 | ||||||||||||||||||||||
1.招标条件 | ||||||||||||||||||||||
******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襄阳市樊城区牛首镇 建设规模:拟对襄阳市樊城区牛首镇进行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本项目整治区域总面积2956******居环境整治、农村产业发展五大工程。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的方式,包括项目的勘察、土地整治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设备采购、运输、安装、工程施工、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种植管护等与项目有关的建设、采购和服务。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采用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不属于 | ||||||||||||||||||||||
2.6其他: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和行业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通过图审机构的合格性审查(如需)。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 5 家(含 5 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需具备以下条件:(1)规划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三项资质①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的资质,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的资质;(2)勘察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成员均需提供安******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工程(房建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土地整治工程或小田并大田工程或高标准农田工程)总承包******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3.1.4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第①-⑧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或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按(1)项要求做出承诺或声明。(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录,提供相应网站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按(2)项要求提供网站截图。3.1.5人员要求:(1)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2)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3)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4)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5)拟派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配置齐全,其中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岗位(职业)培训考核合格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除满足要求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外,其余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须提供以上人员(含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其单位缴纳的2025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7月25日至2025年07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4日08时30分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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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