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查地块为淮上区朝阳北路东侧、小蚌埠路南侧地块(以下简称本次调查地块),占地面积10544.38m2(折合15.817亩),土地利用性质为农用地,地块规划用途为文化设************有限公司委托,对调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地块概况
调查地块位于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朝阳北路东侧、小蚌埠路南侧,占地面积10544.38m2(折合15.817亩)。地块南侧为农用地,地块北侧为农用地,地块东侧为体育馆(建设中),地块西侧为朝阳北路;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7.34202°,北纬32.97491°。
污染识别
根据相关资料分析,本地块历史上在开发利用前为农用地,无工业企业存在。现场踏勘结果:地块内为闲置地块,根据污染识别结果,未发现污染痕迹,地块内无异味。经分析,周边环境对本地块造成环境影响的可能性较小,亦无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潜在污染源。
本次现场快筛在地块内共布设12个土壤快筛点位,地块外设置1个土壤对照点位。现场采用快速检测设备(XRF、PID)对地块进行土壤快速检测,检测样品为表层土(0-50cm),土壤快测结果参考《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结果显示均小于相关用地筛选值。
主要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