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华顺海天年产2万吨环保新材料高科技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华顺海天年产2万吨环保新材料高科技项目(一期)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师图木舒克市53团金胡杨镇19连,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79°19′40.413″,北纬39°59′37.580″。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8月31日-2025年9月2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