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雁江区畜牧屠宰产能提升补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澄清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14.2 预付款
14.2.1 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 /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14.2.2 预付款担保
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 / 。
预付款担保形式: / 。
修改为:
14.2 预付款
14.2.1 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签约建安工程费合同额的30%,支付建安工程预付款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正式签订,承包人组织进场后。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14.2.2 预付款担保
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合同签订前提供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担保期限为保函开具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止。
预付款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
2、因此项内容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