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保护区重点区域绿化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居保护区重点区域绿化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居保护区重点区域绿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广区发改项【2025】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2024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第一批)森林资源培育资金补助广安区935万元,其余资金(含林地流转、林木收储等)由实施主体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区发改项(2025】2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居保护区,涉及广安区协兴镇堡寨村、佛手山社区、华福社区及大龙镇崇望村、金福村和浓溪镇友谊村、笔架山村等地。
2.3建设内容及规模:结合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在协兴镇佛手山社区、华福社区和堡寨村,大龙镇崇望村、金福村,浓溪镇友谊村、笔架山村及其它重点区域通过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四旁绿化造林等措施开展退化林生态修复,提升森林质量,面积2077.6亩。具体建设内容以作业设计为准。
2.4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8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广安市(州))(网址:******)—“登录”—“投标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实行 (□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福兴大道红色影视城安置房77栋
邮 编:638500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082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办事处果酒巷滨江安置房二楼
邮 编:638000
联 系 人:杜老师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2025年7月17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