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屏山县锦屏镇仓储冷链中心项目设计服务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jyb-******
二、项目名称:屏山县锦屏镇仓储冷链中心项目设计服务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688000.00元
总得分:92.31分
四、评审专家名单:周秀宣、王玉轩、陈尹(业主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以下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不足6000元按6000计取。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0.8%;500-1000(万元):0.45%;1000-5000(万元):0.25%;5000-10000(万元):0.1%;10000-100000(万元):0.05%;100000万元以上:0.01%。
代理服务费金额:1.05万元。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锦屏镇川牛鼻第六号门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龙头山路199号浙商新天地6幢7层15—20号;
邮编:644000;
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
一、项目编号:zjyb-******
二、项目名称:屏山县锦屏镇仓储冷链中心项目设计服务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688000.00元
总得分:92.31分
四、评审专家名单:周秀宣、王玉轩、陈尹(业主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以下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不足6000元按6000计取。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0.8%;500-1000(万元):0.45%;1000-5000(万元):0.25%;5000-10000(万元):0.1%;10000-100000(万元):0.05%;100000万元以上:0.01%。
代理服务费金额:1.05万元。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锦屏镇川牛鼻第六号门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龙头山路199号浙商新天地6幢7层15—20号;
邮编:644000;
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