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关于2025年烟叶生产及收购调拨工作辅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关于2025年烟叶生产及收购调拨工作辅助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张烟办会纪字(202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关于2025年烟叶生产及收购调拨工作辅助服务项目(服务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需提供服务:各区县中心仓库肥料物资装卸、烟叶装卸、烟叶挑选整理、站点肥料物资装卸、烟叶打包成件、烟叶收购辅助等服务采购项目,此项目分为五个标段。
标段一: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永定区(沅古坪单元)关于2025年烟叶生产及收购调拨工作辅助服务项目
核定基准数量(实际数量偏离的则另行约定):烤烟3万担、烟用物资3000吨。最高限价(不含税):119.02万元
标段二: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桑植县分公司关于2025年烟叶生产及收购调拨工作辅助服务项目
核定基准数量(实际数量偏离的则另行约定):烤烟9.1万担、烟用物资6000吨。最高限价(不含税):285.28万元
标段三: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慈利县分公司关于2025年烟叶生产及收购调拨工作辅助服务项目
核定基准数量(实际数量偏离的则另行约定):烤烟7.2万担、烟用物资8000吨。最高限价(不含税):226.13万元
标段四: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关于2025年市本级烟叶中转集并工作辅助服务项目
烟叶中转集并:核定基准数量(实际数量偏离的则另行约定):烤烟4万担。最高限价(不含税):66.25万元
标段五: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关于2025年市本级雪茄收购调拨工作辅助服务项目
雪茄业务:核定基准数量(实际数量偏离的则另行约定):雪茄900担。包干总价的最高限价(不含税):66.8万元
备注:实际业务量与核定基准数量一致的,结算金额按照中标价格计算。未达到或超过预计数量的按(均为不含税价)永定20.52元/担,26元/吨;慈利20.13元/担,24元/吨;桑植20.73元/担,24元/吨;市本级烤烟14.4元/担,雪茄烟520.6元/担的标准在中标价基础上加减。投标人投多个标段的,投标报价按每个标段分别报价,所有报价不得高于各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2服务质量要求:合格。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1.2财务要求:******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或提供经审计的************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影印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提供无不良行为承诺书(见附件):
①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等近三年(以判决、裁定、决定时间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差推算,下同)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及招标人所属行业内单位党政纪处分决定书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
②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
③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 “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人民政府及招投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公告中,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及其他犯罪记录的。
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对招标人所属行业内单位或工作人员个人行贿,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当前尚在招标人所属行业对其采取禁止措施期限内的。
(近三年是指招标公告发布日起前1095天内,近一年是指招标公告发布日起前365天内。)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者法定代表人、高管、监事等为同一名自然人,股东为相同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导致影响投标合法性、公正性情形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办公室(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44—******。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大庸桥烟草新城
联 系 人:汪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街道玉莲路32号联东优谷工业园17栋
项目负责人:谭本国
电 话:******
电子邮件:******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