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工业园ZH-5-02地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做以下更正: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523号)文件下浮20%收取(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填写)。”更正为:“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照政策和相关规定下浮 20%计取(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填写)”。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不可以调整。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更正为:“可以调整。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处理。”
3、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此次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4、以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委员会(盖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盖公章)
时间:2025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