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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集区贺疃镇贺疃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批前公示

《潘集区贺疃镇贺疃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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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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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以及《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编制好用、管用、实用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作为村庄土地开发建设强度作出实施性安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编制了《潘集区贺疃镇贺疃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下一步土地使用和建设管理提供依据,现依据有关规定要求,将规划成果进行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2日——8月22日

联系电话:0554-************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贺疃行政村村域面积612.70公顷(约9190.50亩)。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1-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三、主要内容

(一)村庄分类

城郊融合类村庄。

(二)规划人口

户籍人口3400人,常住人口2742人。

(三)国土空间总体布局

规划农林用地总面积474.44公顷(约7116.60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393.05公顷(约5895.75亩);规划建设用地86.60公顷(约1299.00亩),其中村庄建设用地65.92公顷(约988.80亩,含3.22公顷机动性留白用地),区域基础设施用地9.61公顷(约144.15亩),其他建设用地11.07公顷(约166.05亩);其他用地51.66公顷(约774.90亩)。

(四)道路交通规划

对外道路交通:加强村庄公路安全管理,根据公路法省道S312和S239两侧退让道路红线外距离不少于15米。对沿线绿化景观进行重点打造,形成景观通道

村庄主要道路:对村庄干道进行提升,村庄主要道路路面为沥青道路,对破损路面进行修复,路面宽度为4.5—6米。

近期建设项目表

项目分类

项目名称

建设年限

备注

产业发展

1

养牛场扩建项目

2022-2025

 

国土综合整治

2

近期搬迁撤并类村庄复垦

2022-2025

 

3

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

2022-2025

 

生态修复

4

水系环境治理工程

2022-2025

 

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

5

道路提升工程

2022-2025

 

6

公交停车场

2022-2025

 

7

公墓

2022-2025

 

8

文化活动广场

2022-2025

 

******居环境整治

9

建筑风貌提升

2022-2025

 

四、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拆并,确实不能拆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耕地

本村耕地保有量439.13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93.05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

本村园地5.26公顷。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禁止非农建设。

3)林地

本村林地2.89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限制改变用途

4)

本村草地1.42公顷。主要用于生长草本植物,禁止非农建设。

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20.31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48.58******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03公顷。主要用于机关团体、教育等机构和设施建设

8)商业服务业用地

本村商业服务业用地2.07公顷。主要用于商业、商务金融以及娱乐康体等设施建设

9)工矿用地

本村工矿用地8.96公顷。主要用于工矿业生产

10)仓储用地

本村仓储用地1.05公顷。主要用于物流仓储和战略性物资储备。

11)交通运输用地

本村交通运输用地9.85公顷。主要用于公路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2)公用设施用地

本村公用设施用地0.57******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建设

13)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本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53公顷。主要用于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

14)特殊用地

本村特殊用地3.26公顷。主要用于军事、外事、宗教、安保、殡葬,以及文物古迹等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

15)留白用地

本村留白用地3.22公顷。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质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6)陆地水域

本村陆地水域51.33公顷。主要用于陆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17)其他土地

本村其他土地0.33公顷。主要为盐碱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等植被稀少的陆域自然荒野等土地以及空闲地、田坎、田间道。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其他土地鼓励向生态化利用结构调整。

五、规划主要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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